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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问题也日益显现出来。我国部分地区地下水出现连续多年过量超采与污染情况,带来严重的环境问题,修复与保护地下水资源迫在眉睫。地下水资源的修复与保护是需要耗费一定的人力、物力与项目资源才能够解决的,因此它需要资金。本文通过确定政府、企业、居民三类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的融资来源,界定在该修复与保护工程中可应用的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国家国债、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发行市政债券、银行贷款、建立地下水保护基金、地下水资源费等七种融资方式,从理论上确定各种融资方式、融资比例,以满足筹集修复与保护所需全部资金,为地下水修复与保护融资奠定了基础。
关键词:地下水;修复与保护;融资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水资源是地球上一切生物赖以生存以及人类生产、生活必不可少的物质资源,我国地下水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3,它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许多城市的主要供水水源。但是,由于目前我国部分地区过量开采地下水,已导致区域性地面沉降,并引起了一系列环境问题。另外,我国工农业生产活动排放的污染物破坏了地下水水质,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为了防止地下水超采及地下水污染所引起的生态环境问题,我国从目前开始就应该注意并加强地下水的保护与修复工作,减少已经污染和超采所带来的危害,并致力于将地下水恢复到适合环境保护与人类生活的状态,而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资金,必须运用多种方式进行筹集。
一、确定地下水修复与保护融资来源
(一)界定融资来源的原则
1、地下水资源具有外部性。在开采我国地下水的过程中,大部分生产、生活活动从中受益,但是却没有付出成本。随着人类生产、生活活动的增加,这种随意开采地下水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却逐渐演变成了对环境的破坏,这严重威胁了人类的健康与可持续发展。
2、地下水资源是一种准公共物品。这使得人们在消费中存在一种“搭便车”的动机,每个人都想不付出或少付出成本享受公共产品,私人也不愿意提供这种产品,从而市场机制在公共产品面前显得无能为力。地下水的“准公共物品性”是指地下水给人类带来的利益绝大部分是能够让整个社会受益的,无法十分准确、精确地确定每个人如何分割或者受益的程度。但是它也有一小部分是可以确定受益主体的,如居民生活用水所使用的地下水,这种用水量可以通过水表利用一定的公式计算出来,准确并合理地由居民从水费中出资保护。因此,在筹集我国地下水保护与修复资金时,应按照地下水的“外部性”、“准公共物品性”与“谁使用,谁付费”、“谁污染,谁保护”的原则,将融资来源确定为政府、企业和居民三大来源。
(二)不同融资来源的作用。政府是个多目标的综合主体,除了对区域性公共物品的外部性进行调整外,还要实现某些特殊目标,包括纠正非区域性公共物品的外溢,如代际、群际、年际问题等。这种外溢严重的社会问题,它们常跨越时空,单靠个人力量很难解决,需要政府安排专项转移支付加以解决。地下水不仅影响到当代不同地区的气候与生态环境,而且还将影响到后代人的可持续发展。这些主要问题与影响只有政府能够高瞻远瞩、统一进行规划,使当代人之间、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和谐发展。
企业与居民是地下水的使用者,他们利用水资源进行生产、生活等活动,对水资源的过度使用及污染要由自己来承担,因此将他们界定为不同于国家的融资主体。企业的日用水量很大,并且有的企业产生的污染也比较严重。居民与企业的用水量有所不同,居民的日常生活用水量不多,但是由于居民人数众多,这样两者之积数额也较大,因此应当将企业与居民分开融资。企业对地下水的修复与保护资金来源于企业日常的生产经营中,而居民来源于个人的收入中。
二、确定地下水修复与保护融资方式
从我国目前实行的环境保护融资方式来看,大多带有较强计划色彩和指令控制色彩。因此,政府对于环境保护融资仍然起着决定作用。对于一些带有流域性和区域性的全国环境污染和生态建设重点项目融资,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是非常必要的。
(一)国家财政转移支付。作为补偿资金来源的国家预算,主要是指中央财政预算和省级财政预算(地方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将一部分补偿资金安排在中央预算支出中,单独作为一个预算科目。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它更有利于体现广大群众的意愿,因为作为单独的科目,在人大和政协有关会议讨论通过中,可以充分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另外,这种资金来源稳定。
(二)国家国债。国债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向社会有偿筹集资金。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其超越了税收的局限性,当国家财政依靠税收财源难以满足财政支出需要时,国债资金就成为弥补财政收入不足的重要手段,因而通过国债可以比较稳定地为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筹集部分资金。但其也存在缺陷,因为国债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它的增长能力取决于融资条件和社会资金的应债潜力。另外,这种办法的运用有较高成本,即到期后需要还本付息。
(三)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作为一项环境管理制度已经实施多年,环境污染防治及环境质量改善已经成为政府任期内的重要职责,因此地方政府对于环境保护的投融资往往具有一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能够拿出一部分财政收入用于环境保护。各级政府的职责与财政能力是不同的,资金的再分配机制十分普遍,并且是融资的重要来源。当地方政府承受巨大税收负担时,中央政府转移支付就成为重要补充手段。
(四)发行市政债券。与其他融资方式相比,直接由城市政府发行市政债券,更能集中体现地方政府的作用,并将城市政府的职责与资信直接相结合。市政债券有利于集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这是因为市政债券的发行主体是城市政府或城市政府担保的项目法人,发行人或担保人的资信决定了市政债券的低风险,加之税收优惠,因此对投资者支付的利率相对较低。
(五)银行贷款。银行贷款融资主要包括国内银行贷款和国际贷款。国内银行贷款包括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贷款,国际优惠贷款是指双边机构和多边机构提供的优惠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利息较低、期限较长,并能够体现出国家的统一规划与优惠政策,十分适合重要项目的融资,而商业银行贷款利息高,商业银行更多考虑自己的利润与风险,这同时会增加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的融资成本与风险。双边机构贷款一般具有双边经济援助性质、期限长、利率低、附加费用少等优点,多边机构贷款主要是指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
(六)建立地下水保护基金。基金主要来自于社会上各类团体、机构的投资。设计地下水保护基金,专门用于我国地下水的修护与保护项目,该基金由专门的基金公司进行管理,由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并在一定的额度内投资以利于增值保值。这有利于保持地下水融资金额的稳定,并在以上融资方式基础上起到补充与拓宽融资渠道的作用。
(七)地下水资源费。水资源费是我国普遍征收的一道费用,用于水利设施建立、污水处理等活动。目前,却未征收地下水资源费,在已存在的水价基础上,向社会征收地下水资源修复与保护费,不仅可以让企业与人民意识到我国地下水存在的危机状况,而且有利于人民提高减少水资源浪费的意识,同时为地下水的修复与保护工作获得筹资来源,让该环保事业能够切实可行,全民参与到地下水的修复与保护工作中。
三、用AHP方法分析各种融资方式
面对复杂的决策问题,AHP模型处理的方法是:先对问题所涉及的因素进行分类,然后构造一个各因素之间相互联结的层次结构模型。因素分类为目标层、措施层、方案层,按目标到措施自上而下地将各类因素之间的直接影响关系排列于不同层次,并构成一个层次结构图,最后得出每一方案合理的分配比例。
(一)确定融资方案 (图1)
第一步,建立A-C判断矩阵。按层次结构模型,设为目标层A、措施层C(有3个因素)、方案层P(有7个因素),A-C判断矩阵为对于目标A,制约因子层选C1、C2、C3共3个因子进行分析。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如表1。(表1)
第二步,求解各因素特征向量(相对权重)。采用几何平均法近似计算判断矩阵每行所有元素的几何平均值,并进行归一化后,各因素特征向量(相对权重)结果如下:
特征向量■=(0.777,0.161,0.062)■,特征值?姿=3.197。
当?姿=n,CI=0时,判断矩阵为完全一致,CI越大,判断矩阵的完全一致性越差。一般只要CI小于等于0.1,认为判断矩阵的一致性可以接受,否则重新进行两两比较判断。
A-C判断矩阵的CI=0.098,判断矩阵的一致性可以接受。
第三步,建立C-P判断矩阵。对于制约因子层所选C1、C2、C3共6个指标因子分别进行判断矩阵的标度及求解。措施方案层P1、P2、P3、P4、P5、P6适用于准则层C1,建立C1-P判断矩阵如表2。(表2)
措施方案层P6、P7适用于准则层C2,C2-P矩阵如表3。(表3)
求解C1-P矩阵,得:
特征向量■■■=(0.431,0.247,0.187,0.031,
0.073,0.031)■,特征值?姿=6.448。
CI=0.090,判断矩阵的一致性可以接受。
求解C2-P矩阵,得:
■■■=(0.125,0.875)■,特征值?姿=2。
CI=0,判断矩阵的一致性可以接受。
(二)分析配置结果。根据政府、企业和居民三大融资来源分析,政府是最为主要的融资来源,地下水修复与保护融资77.7%来源于政府,企业承担16.1%,居民承担6.2%,这种融资结构比较符合现实情况。这是因为地下水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是一种准公共物品,它所带来的大部分利益与损失要由政府来承担。在政府处融资时,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占43.1%,国家国债占24.7%,地方政府财政转移支付占18.7%,发行市政债券占3.1%,银行贷款占7.3%,建立地下水保护基金占3.1%,这种政府融资方法比较适合于我国的现阶段国情。而企业融资分为两方面,建立地下水保护基金占12.5%,地下水资源费占87.5%,企业为保护与修复地下水资源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交纳地下水资源费,这也体现了“谁使用,谁付费”的公平性原则。另外,居民为修复与保护地下水所做的贡献全部来源于交纳水费,这也是由于居民收入水平有限,并且最适合于从居民处获得修复与保护资金的有效方法。(表4、表5)
总之,地下水修复与保护工作已经迫在眉睫,而通过层次分析法确定该项工作的理论融资方式约为国家财政转移支付33.4%,国家国债19.2%,地方政府财政转移支付14.5%,发行市政债券2.4%,银行贷款5.7%,建立地下水保护基金4.4%,地下水资源费20.4%。当然,该比例为理论测算比例,而在实际修复与保护工作中,有很多因素需要纳入考虑范围之内,包括修复与保护工程的建设、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年度财政收入与预算、企业的年度利润总额、居民的年度收入总额、市场利率等等,这都会影响到融资比例的确定。
另外,随着资本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项目融资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BOT融资、PPP融资等融资方式越来越多地应用到现实生活中。而本文之所以没有涉及到上述融资方式,主要是因为在我国对地下水修复保护属于初步探索阶段,在此之前并未有专家与学者对此进行过研究,本文从较为传统的政府、企业和居民三方面来源入手,来进行理论分析与研究,相信当该项目保护与修复进入实际操作时,市场化的融资方式会逐步被采用。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人文经管学院)
参考文献:
[1]周厚胜.退耕还林还草经济补偿机制研究[学位论文].湖北:华中农业大学,2006.
[2]彭新德.天津市城市水资源合理配置研究[学位论文].天津:天津大学,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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