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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龙型经济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势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或专业市场)为龙头,以农产品商品基地为基础,以利益关系为纽带,形成的具有较长产业链、较强辐射作用、较高市场占有率和较好发展前景的系统性经济组织。
龙型经济具有六大特点:一是市场化。即资源配置、生产要素组合、生产资料和产品购销市场化。也就是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在龙型经济的经营管理、产品销售、资金筹措、利益联结等方面实现市场化运作。二是专业化。即生产、加工、销售、服务专业化。三是企业化。即生产经营管理企业化,其典型模式是“企业+基地+农户”,企业是龙头。四是一体化。即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五是区域化。即农副产品的生产区域化、基地化。六是规模化。即经济必须具备一定的规模,增强辐射力、带动力和竞争力。
为了加快农村龙型经济的发展,提出以下对策和思考。
一、发展农村龙型经济的基本思路
农村龙型经济的制约因素众多,规模庞大,关系错纵交织,需要把它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大系统来对待,认识诸要素的联系、作用和互动关系,从整体上把握龙型经济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采取一系列组织和管理的最佳对策。
(一)科学制定发展农村龙型经济的战略目标。发展农村龙型经济的战略目标,是龙型经济发展所要完成的基本任务和总体要求,是龙型经济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其战略目标确立的依据,一是立足区域优势,形成自己的特色;二是占领目标市场,在一定范围内形成竞争优势。据此,从实际出发,选择那些具有资源优势或传统优势,并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市场前景的项目,作为主攻方向,建立商品基地,建好龙头企业,发展成若干具有特色的骨干龙型经济,形成群龙齐舞、结构优化、运行高效的局面,这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根本所在。
(二)狠抓龙头组织建设。龙头组织具有引导生产、深化加工、服务基地、开拓市场的作用。它是农业产业化的支柱,是连接农户与市场的纽带。因此,必须把龙头组织的建设作为推进龙型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来抓。龙头可以是加工企业,也可以是流通组织、批发市场、科研机构、农民合作组织,即谁有能力谁就做龙头。目前,我国的农村龙型经济还处于起步阶段,龙头组织建设任务还很艰巨,龙头组织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一定要加大工作力度,狠抓龙头组织建设,要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增值延伸的思想,围绕主导产业、优势产品和潜在优势产品,立足现有企业延伸、传统基地改造,突出高起点、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和高经济效益,建设一批素质高、竞争能力强的龙头企业。通过发展壮大龙头,组织协调企业生产,规避市场经营风险,积极培植集加工贮运、销售服务、市场信息和技术支持为一体的龙型经济,以较少的投资获得较高的收益。
(三)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龙型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是农业专业化的润滑剂,是龙头企业联结农户的纽带,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催化剂。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加大改革现有农业服务组织的力度,提高其服务功效,如进一步深化国有农技推广机构以及国有粮食流通企业、供销社和信用社的体制改革;另一方面,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特别是要加强对比较薄弱的产地批发市场、信息市场和质量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强农民自发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的建设,全面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加快农村龙型经济建设必须实现机制创新
发展农村经济,必须进行农业组织结构的革命,促进机制创新。而发展龙型经济是进行农业组织革命,促进机制创新的有效途径。没有龙型经济的联结带动作用,只靠一家一户为单位的分散经营,就不可能有农业的现代化;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三农”面貌的根本改观。可以说“三农”的最终出路,必须打破小生产,变革农业生产组织结构,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以适应发展龙型经济的需要。
(一)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变革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在家庭制的基础上,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资源配置。农业生产关系中孕育着极大的生产力,农业生产关系的现代化,是农业生产力现代化的必要前提。
发展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是形成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一体化经营,取得规模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为此,需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必须有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应提高全社会对农民组织化问题的认识,同时很有必要尽快制定关于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实行有利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的金融政策,重塑农村合作金融体系和供销合作体系,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深化“两社”改革。另一方面,必须规范内部组织管理行为,将农民组织的自主发展与指导规范结合起来,通过培训教育、建立规章,在求新、求变的发展中壮大。
(二)建立股份合作制公司。只有实现从人民公社制到家庭承包制,再到股份合作公司制的嬗变,才有利于龙型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发展龙型经济要求应用高新技术,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龙型经济要求实现规模化经营,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成本,提升竞争优势;发展龙型经济要求加快信息网络化,尽可能地融入国际市场,跟上网络时代的步伐。这就客观上要求实行股份公司制。实践证明,实行股份合作制公司有以下五点好处。一是可以用经济的手段扩大生产规模,使土地、资金、技术、人才得到优化配置,为发展龙型经济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二是同一公司内各种资源统一经营调配,为了实现公司效益的最大化,土地、人员打破过去乡村的行政限制,根据需要实现优化组合;三是确立了明确的法人实体,建立了信贷基础,为金融部门给予贷款支持创造了条件;四是税收征管提供了方便,既防止偷税漏税,又防止对农民一家一户的乱收费、乱摊派;五是可以统一调度人财物、统一筹划生产结构、统一开拓市场、统一宣传品牌形象,发展生产、销售、市场一体化的龙型经济。
(三)扶持农村专业大户成长壮大。扶持农村专业大户是又一条改造传统农户的途径。由于传统农户主体分散,规模狭小,组织化程度低,龙头企业直接带动千家万户的难度很大,组织成本高,而且难以形成商品批量,难以进行标准化生产,从而难以满足龙头对农产品原料的特定要求。同时,由于农户经济实力弱,市场化程度低,契约意识淡,信誉观念差,制约了一体化进程。因此,发展龙型经济,客观上需要改造传统农户,其重要途径之一是扶持农村专业大户经济的成长壮大,逐步把传统的农户改造成为真正的农业企业。
(四)实现农业科技创新。大力推进科技进步是提高农村龙型经济水平的重要途径。在发展农村龙型经济的过程中,要把科技进步放在重要位置,充分利用现有科技力量和科技成果,不断开发、引进新成果,广泛应用于农村龙型经济链中的各个环节,重点是提高农产品基地和加工企业的科技水平。农产品基地建设,要重点推广应用现有的农业先进技术,并有选择地引进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大力提高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技术进步,主要是抓好企业技术改造,提高市场竞争力,并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力度。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农业科技人员的作用,并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进行携手开发新技术,增强企业的技术开发能力,从而使科技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三、发展龙型经济必须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职能作用
农村龙型经济呼唤政府真正转变职能。农村龙型经济对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各级政府指导和管理农业的理念和工作方式发生相应的变化。一方面,农村龙型经济的主体是农户、基地、龙头企业、专业市场和各种中介组织,各级政府不应也没有必要“越位”,拔苗助长的结果往往是欲速则不达;另一方面,农村龙型经济来自于农村和农户的实践,一定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首创精神,政府的指导和管理要适应农村龙型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发展龙型经济中要站位准确,履行好自己的职能。
(一)转变职能,搞好服务。一是搞好信息服务。各职能部门要做好有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信息采集、宣传发布工作,既为农民提供农业发展趋势、品种更新换代、市场供求变化、国内外农产品价格等宏观信息,又为农民提供每一种农产品的价格、供求情况等微观信息。二是搞好项目服务。涉农部门应结合实际为农民提供和引进一些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效益高的种养加项目。三是搞好技术服务。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机构的作用,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提高农民群众的科技素质,积极支持发展民办技术推广组织和各类专业协会。四是搞好销售服务。大力发展贸易中介组织,积极扶持民间营销队伍,建立健全营销网络,鼓励发展订单农业,全面疏通流通渠道,保证货畅其流。
(二)典型示范,榜样带动。搞好典型示范是引导龙型经济发展的基本方法,各级政府的任务就是要组织引导好乡(镇)村结合本地实际,培育种、养、加方面的先进典型,通过典型示范,激发农民群众发展龙型经济的积极性。龙型经济的基本模式是“公司(专业市场)+基地+农户”,作为龙头的公司(专业市场),通过签订购销合同、实行保护价收购和吸收农民入股等多种形式,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既解决了农户找不到市场的问题,又解决了龙头找不到农户、找不到基地的问题。
(三)加强调控,优化环境。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政策引导,发挥好“第一推动作用”。发展龙型经济,政府要着重解决好市场和农户无法解决的问题,为搞好龙型经济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调控市场。二是管理市场。三是政策扶持。四是培育市场。五是税费改革。按照中央税费改革政策,理顺农村分配关系,规范分配行为,把农民负担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本文系2001——2002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原文约14000字,本刊有删节。)(文/陈奎昌 郭志江 耿素兰 郑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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