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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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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82期/管理/制度/正文

发布时间

2009/12/1

作者

□文/吴神宗

浏览次数

825 次

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影响分析
  提要 本文从委托代理的基本理论出发,运用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观点,分析委托代理理论对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的影响,旨在为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体制改革基础理论研究起抛砖引玉之效。
关键词:委托代理;工程质量;政府监督
中图分类号:F407.9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委托代理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理论模型。这个假设和分析框架普遍用于描述在所有权、控制权两权分离和利益分割的状况下,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模式以及行为动机与规则等问题。它指向一个代理人能否按照契约规定的权限和委托人的意愿,来代替委托人采取行动。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思想包括以下方面:(1)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信息不对称,即委托人对代理人的行动细节并不了解或保持着“理性的无知”;(2)由于(1)的存在,在报酬由委托人支付的情况下淡化并降低自身承担的风险。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双方都可能存在着不道德的欺诈行为,甚至违法行为,而监控不道德行为的成本又非常高;(3)委托人预期效用的实现,依赖于代理人的行动,同时也取决于委托人在契约中的制度供给、彼此的承诺、相互信任、激励与补偿机制与监督制度的安排等;(4)由于上述条件的存在,对代理人的行为予以激励与监控,建立契约执行的规则和良好的合作关系,就成为委托代理理论关注的焦点问题。
  二、委托代理理论的基本内容
  委托代理理论通常用于分析组织中的科层关系。委托人赋予某个代理人一定的权利,一种代理关系就建立起来了,这个代理人受契约制约,代表着委托人的利益,并相应获取某种形式的报酬。委托人和代理人的目标冲突与信息不对称是委托代理问题的核心。在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经济人假设下,代理人的利益与委托人的利益未必一致,他可能去追求个人利益而把委托人的利益放在次要位置,甚至以牺牲委托人的利益为代价,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委托代理理论认为,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设计适当的激励机制,诱导代理人去追求委托人的目标,使其行为符合委托人的利益,以达到“激励兼容”。
  1、模型基本假设。在一般情况下,模型化委托代理关系的基本假设有三个:一是假设双方的风险态度:委托人是风险中性,代理人是风险回避者。这条假设是基于委托人财力雄厚,对待风险的态度比较积极;而代理与委托人相比财力薄弱,对风险的抵抗能力较差;二是假设代理人的行为a和自然状态θ共同决定一个成果(如利润),即x=x(a,θ),其中θ是随机变量,并且只有x是委托人能观察得到的,这条假设是反映信息的不对称性;三是委托人的效用函数是U=U[x-s(x)],?鄣x/?鄣a>0;代理人的效用函数V=V[s(x)]-c(a),其中s(x)是委托人给予的报酬,c(a)是代理人行为(或努力)的负效用。由于委托代理双方的利益冲突,虽然委托人希望代理人努力工作,即x的增加,而代理人却往往厌恶工作,但却想方设法使得c(a)不断下降。所以,委托代理理论的核心问题就是激励模型的设置,通过设置有效的激励对策使委托代理双方的信息趋于对称。
  2、一般委托代理模型的建立。依据上述三个基本假设,我们就可以建立起一般的委托代理模型。
  对于委托人来说首先考虑的就是期望效用的最大化,即:
  ■■U[x-s(x)]f(x,a)dx
  其中f(x,a)是密度函数,s(x)是委托人选择的报酬合约。
  由于委托代理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委托人无法完全观察到代理人的行动,因而也无法对代理人的行动做出具体规定。所以,委托人实现期望效用最大化必然受到信息的约束,还需要考虑委托人的约束模型化问题。这就需要委托人为使合约顺利执行,必须同时考虑到代理人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委托人期望的行动必须符合代理人自身的利益,这就是“激励相容”约束条件。除此之外,委托人实现期望目标最优的另一个约束条件是“参与约束”,它是表述委托人为让代理人同意按其期望实施行动,需要使代理人从事该行动的期望效用不小于执行其他行动所提供的效用值 (即机会成本)。激励相容约束条件和参与约束条件可以分别表示为如下两式:
  a=arg max■{V[s(x)]-c(a)}f(x,a)dx
  ■{V[s(x)]-c(a)}f(x,a)dx≥0
  通过以上三个公式一起构成一般的委托代理模型,委托代理问题就是求解在激励相容约束条件和参与约束条件下,委托人期望效用的最大化问题。
  三、委托代理理论对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管理的影响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机构的性质,我们知道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接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的委托,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并对委托部门负责。因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政府之间形成委托代理关系。
  首先,不管是委托执法还是授权执法,与建设工程质量政府主管部门相比,质量监督机构具有专业经营知识和技术工作的优势,对于是否认真工作、严格执法来说,他们掌握着更多的信息,监督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问题。到目前为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行的固定费率监督费用取费制度,不利于激励监督机构努力工作,积极提高监督效率。监督机构为了提高自身的效益,有可能选择降低监督成本、监督不力等行为,从而出现逆向选择问题。
  其次,政府委托监督的目的是实现工程质量的国家和公众利益,而监督机构作为企业追求的目标是自身利益最大化,政府主管部门与监督机构之间存在着期望目标的差异和不一致性,这种目标不一致和行业存在的信息不对称势必会导致监督机构经营行为过程中存在着道德风险问题,也就是以损害国家和公众质量利益为代价而获得监督机构自身利益最大化。
  第三,存在X—无效率问题。监督市场准入控制使监督机构缺乏市场竞争的压力,区域性垄断监督使市场机制失效,监督费用按固定费率取值阻碍了监督机构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率的动因,监督业务的获取没有竞争,监督费用的获得没有差异,这就产生了管理上的X—无效率问题。
  第四,监督市场准入,监督费用定价使得监督机构更重视走通政府的关系,而忽视自身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加之市场进入后的区域垄断性,诱使监督机构运用不能制造价值的手段向政府主管部门寻租来增加自己利益的动机,寻租行为影响了监督资源的有效配置,增加了社会成本,损坏了国家和公众的质量利益。
  第五,由于政府部门与质量监督机构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政府部门观测不到监督机构的效率水平和技术参数,政府部门(委托人)的主要问题是选择激励方案的最优化问题。通过对监督市场分析,观察政府质量监督机构监督行为结果和其实施监督的成本付出情况,政府管理部门就可以进行监督政策调整和监督取费激励,制定有效的激励方案,使得政府质量监督机构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去采取积极监督的策略,从而达到建设工程质量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正是由于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信息不对称,导致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有可能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然而,根据信息经济学的理论,要解决委托代理关系而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核心是设置有效的激励机制。因此,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政府监督机构激励机制,对促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高监督效率,防止出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都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作者单位:江西省永丰县建筑质检站)

主要参考文献:
[1]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
[2]尼斯坎南.官僚制与公共经济学.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
[3]李必强,刘运哲.现代企业组织制度中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国管理科学,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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