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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83期/管理/制度/正文

发布时间

2009/12/1

作者

□文/张芳红1,2

浏览次数

5520 次

新闻记者的角色定位
  提要 新闻记者角色定位是否恰当,直接关系着新闻事业的积极发展及国家、社会的舆论导向。记者应弄清自身的基本角色及派生角色,在遵守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的同时,应在客观事实与利益诱惑的矛盾中坚持真理;应在受众需求与职业压力的环境中坚守本色。
  关键词:记者;角色定位;新闻事件
  中图分类号:G21 文献标识码:A
  在大众传播学理论中,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被称为守门人。按照美国社会心理学家库尔特•卢因的解释,“他们(守门人)或者根据公正无私的规定,或者根据个人意见,就信息是否可以被允许进入渠道,或继续在渠道里流动作出决定。”守门人可以决定一篇稿件是否采用、何时采用、如何采用,甚至可以决定某一信息的处理方式,是褒是贬,是扬是抑。由此可以看出,新闻从业人员在社会传播中的重大作用。基于这种原因,其角色定位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一、新闻记者常会出现的角色误区
  在社会生活中,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仅仅只承担某一种社会角色。如记者可以同时承担母亲、新闻记者、领导等多种角色。当一个人扮演一个角色或同时扮演几个不同社会角色时会发生内心冲突与矛盾,这称为角色冲突。
  新闻记者常常处于这种痛苦的角色冲突之中。一方面新闻记者要做好本职工作,承担好自己的基本角色,以一种积极向上的信息传递丰富人们的生活;另一方面一部分记者把握不好自己的角色身份,就可能超越自己的职责、身份和言行,影响传播效果。新闻记者的角色误区常表现为角色“越位”和“错位”两个方面。
   1、记者的“越位”现象。所谓“越位”,是指采访报道中记者的态度、言语、行为方式及其行为等超越了自己身份和职责的传播现象。新闻记者及其所代表媒体角色的“越位”在众多的采访和报道活动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突出表现为记者和其代表的媒体忘记自己的角色身份和基本职责,以“当事人”、“干涉者”的身份,直接介入新闻事件的发展过程。
  媒体进行“司法审判”是近年来媒介“越位”表现较严重的一种现象。新闻媒体通过揭露司法审判中徇私枉法、贪污腐败等各种丑恶现象,实施新闻舆论监督。其中的法律监督,目的就是为了消除司法腐败,促进司法公正。但是,与任何其他权力一样,新闻监督也是一柄双刃剑,可能正当行使,也可能被滥用,甚至被腐化。这无疑将对法官公正判案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甚至一些媒体为了追求“卖点”及自身的经济利益,在报道时过分夸大地宣传司法的阴暗面,这样必将损害了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和法律权威,产生难以挽回的负面效应。
  2、记者的“错位”现象。“错位”是指新闻记者的态度、言行及行为方式不是以采访者身份出现,而是在不自觉地与采访对象混为一谈,站到一起,模糊了记者和采访对象的“矛盾关系”。这种记者的“错位”现象在新闻报道中比比皆是。如“条线新闻”,一个记者长年累月地跑一条线或一块面,有利于熟悉条线或块面的情况,但同时也容易造成从这些条线群体的角度出发,形成固定的死模式,使判断力下降,报道易片面。对于这种现象,首先要从日常管理入手,定期或不定期地调动某条线上的记者,更要从思想上帮助记者认识自己的角色定位,让他们知道自己是干什么的,意识到自己在党的新闻事业中肩负的使命。
  记者的角色“错位”还表现在“企业报道”上。众所周知,涉及企业正面的新闻报道能为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很多企业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拉拢新闻记者及其身后的新闻媒介,许以各种好处,即形成“用版面换效益”。有些新闻记者为了谋取经济利益,站在企业这边,有的甚至弄虚作假,欺骗读者。这种做法对媒体角色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使受众对其产生怀疑,媒体公信度降低。
  记者是社会中特殊的一个群体,他们有着巨大的权利,这种权利有时是无形的。然而,记者的角色定位若发生偏差,出现诸如“越位”、“错位”这种现象,对记者自身的影响是巨大的。首先,记者所写的报道失去了客观、公正,而加入了自己的感情色彩;其次,他对社会所造成的影响也是巨大的,记者跳上前台解决问题,只具有舆论监督的色彩,而不是真正的舆论监督,且“人治”色彩较浓,与“法制”背道而驰。
  二、从特殊新闻活动中看记者角色定位
  突发新闻、灾难新闻已更多地成为考验记者各方面素质的新闻题材。如何在五花八门的社会活动中正确地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如何协调政府与民众的关系,这些都成为记者把握自身角色的大问题。
  1、新闻记者在突发事件中的角色定位。“兵贵神速”,在当今新闻传播技术日新月异的形势下,国内外新闻竞争更趋激烈,新闻采写的时效性特点愈发明显,对重要新闻事件、重大突发性新闻事件的采访写作,往往是争分夺秒。记者应利用自己的优势,及时捕捉别人没有看到或看不到的情景和情节,并对这些情景和情节精雕细刻,力求准确生动。记者对各种突发性事件的报道责任重大,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把握自身的角色位置,做到慎之又慎,遇忙不乱。
  (1)“抢”新闻要合乎时宜。新闻报道讲究时效,并不等于对所有事实的报道都无条件地一味追求时效。我们主张“抢新闻”,但又反对“唯快主义”。对于新闻记者而言,什么情况下要“抢”,什么情况下“不抢”,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应当从全局利益出发,选准报道时机,该快则快,该慢则慢。
  所谓报道时机,指现实生活中潜存着的有利于某项报道获得良好效果的机会。时机选择得当,就会引起受众的兴趣和重视;反之,则可能使受众的兴趣减弱,甚至产生错觉、误解和反感,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因此,新闻记者应注意报道时的环境与背景、受众的兴趣和注意力的变化,尤其要考虑是否与实际生活与重大政策等相配合,即合乎时宜。要反对只图快速不求准确的做法;要强化法治意识,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报道;不能把注重时效同匆匆忙忙混淆起来,更不能丢掉政治原则、违反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而把时效看得高于一切;尤其要注意严守机密,涉及国家机密和正在调查中的重要案件,不得泄密,有关重大灾情、震情、疫情不得做预报性报道;在报道恐怖主义活动和暴力事件时,不应过分追求细节,制造所谓的“轰动效应”。
  (2)适度渲染,坚持正确舆论引导。很多新闻媒介在突发事件中为了吸引受众眼球,获取最大利润,他们的报道往往注重仔细描摹事实,字里行间充满了恐惧、绝望和怜悯。在我国,一些小报、晚报和电视台对待突发事件的报道,不端正的态度也时有发生,常表现为以不健康的内容招徕受众,刻意描写暴力行为,刻画血腥场面,对一些犯罪行为津津乐道,力求制造轰动效应,产生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报道突发事件,记者应把握好四个“度”:在量度上,不搞“有闻必录”,而求突出重点;在程度上,坚持实事求是,不为追求轰动效应而夸饰,不为迎合受众口味而媚俗;在力度上,保持适当规模,不炒作,不过分;在尺度上,遵守宣传纪律,把握政策口径。可以说,把握好“度”,是搞好突发事件报道的一个关键环节。
  在突发事件报道中,真正的关爱生命决不能仅限于直面悲剧,更应该表现出在特殊情景下人们之间无私的救助和支援,让更多的受众感受到高尚、昂扬的一面。
  2、新闻记者在灾难报道中的角色定位。随着我国大众传媒的逐步透明,我国记者们也随之有了更多揭露灾难的勇气。美国新闻学教授比尔•伯尼博士认为:“对新闻媒介来说,最有市场价值的是交通失事、水灾、火灾、地震、谋杀、战争、行业纠纷以及死亡和伤害。”由这种具有代表性的说法可见,灾难新闻中包含着诸多西方新闻价值的要素,因此大量灾难新闻的出现应该不足为怪。另外,西方记者对灾难事件的报道往往反应迅速、事实准确,不仅不隐瞒负面因素,而且还充分展示灾难细节,纵观普利策新闻奖历年获奖作品不难发现灾难新闻占有相当比重。
  而矿难报道作为中国目前来说较为频繁发生的灾难事故,在新闻界一直都是比较敏感的题材之一。他所涉及的工业体制、安全监管、劳动保障等一系列社会问题是记者难以把握的题材。其中,在报道的真实客观、人文关怀、深入程度以及该报道所产生的方方面面的影响都将真真切切地牵扯到众人对媒体的信任程度,对国家的满意程度。记者在灾难报道中的价值取向直接影响了他的角色定位问题。
  1、遵循事实的本来面目。作为记者,遵循事实的本来面目是毋庸置疑的行为准则。当面临威胁与诱惑时,心中的那杆秤是否还能保持平衡,关系到整个报道的真实度。如在矿难报道中,记者往往需要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活生生的现实:你捍卫了强权,就必定会重重的伤害弱者。使他们几乎丧失所有改变弱势的希望;反之,维护了弱者的利益,必然会触犯强权。随之而来的可能是自身利益受到威胁。
  “不畏强权,保护弱者”其实就是新闻的本质生命。只是在灾难报道中这种真实性被赋予了特殊的内涵,而记者此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揭露真相与否把持在你手中。一位记者在矿难报道中曾这样说:“不管怎样,绝不用那沾满弱者眼泪的新闻素材和报道做交易”。
  2、人文关怀。对生命的敬畏与关怀,应是灾难报道的第一要义。广义上说,新闻作品中的人文关怀,首先表现为将“人”放在新闻报道的核心位置。人文关怀最基本的要素就是对生命的关怀;其次表现为作者自愿充当普通民众生活的真正代言人和作品表现的真实情感。学者迈耶斯说过,“我们过多的关注了新闻价值而未关注道德价值。”
  在难报道中,我们需要一些人文关怀,作为记者,在灾难过后,应该流露出对肇事者的痛恨,对死者家属的同情,而不是当他们在看到亲人死去,我们的记者还要在言辞犀利的去问他们如何看待、是什么样的感受这类苍白冷血的问题。那只能是一些新闻素材,是冰冷的,没有生命的,而不是人们想要了解的新闻报道。
  3、国家形象的维护。国家形象是指国家的客观状态在公众舆论中的投影,也就是社会公众对国家的印象、态度、评价的综合反映。社会主义媒体具有不同于别国媒体的特殊任务,就是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好的国家形象是优质舆论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方面。媒体可以做的就是找准时机,多加宣传。而重大事件的发生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因为在这个时候,会引起国际国内的更多关注,我们的媒体在这类报道中,尤其是灾难报道,通过灾难事件的报道表现政府部门的善后得力、监管部门的亲力亲为、人民群众的援助之手等都是很好的宣传角度。
  总之,新闻媒介作为社会公器,必然“超然”于客观事物之外,忠实的代表媒体反映其“公正、客观”的立场。而公正、客观的新闻报道对于公众来说,是他们对媒介的最高期望。杰克•富勒曾这样说过,“在美国,如果新闻界还没有准备好公众的思想,那么任何国会的重大立法、任何国外冒险、任何外交活动、任何重大的社会改革都不可能成功。”由此也可以看出,受众需求对新闻媒介定位的影响。
  (作者单位:1.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陕西理工学院文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刘京林.新闻心理学原理[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4.
[2]胡正荣.传播学总论[M].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7.
[3]杜俊飞,胡翼青.深度报道原理[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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