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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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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本刊文章/第388期/市场/贸易/正文

发布时间

2010/3/1

作者

□文/刘 斌 罗二芳

浏览次数

1691 次

“山寨产品”概念界定与政府规制
  提要 自2008年以来,“山寨产品”在手机、汽车、数码、文化娱乐等领域的出现和扩张,随之而来的很多诸如产品质量问题、侵犯知识产权问题也暴露出来,“山寨制造”成为一种游走在法律边缘的“高危”产业,这对政府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本文从市场角度对“山寨”概念进行界定,分别从竞争创新和社会文化角度分析山寨产品产生的原因、积极意义和存在的问题,对政府规制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山寨产品;伪山寨;自主创新;政府规制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一、引言
  2008年是“山寨”泛滥的一年,各种诸如“山寨手机”、“山寨笔记本”、“山寨汽车”、“山寨春晚”之类的“山寨产品”在街头、网络和商场里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对于泛滥市场的山寨现象,一方面有人认为它是草根对霸权的挑战,体现了所谓的“山寨精神”,甚至认为它是由中国制造走向中国创造的必由之路;另一方面有人认为山寨泛滥是对中国知识产权意识严重缺位的裸露与讽刺,其核心就是剽窃,是中国创造的最大阻碍。
  随着山寨产品在手机、数码、文化娱乐等领域的不断扩张,很多诸如产品质量问题、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也暴露出来,山寨产品成为一种游走在法律边缘的“高危”行业。山寨市场的快速膨胀掩盖了技术侵权问题,特别是目前国家对此没有明确的界定,很多所谓“山寨产品”就是在玩概念、打擦边球,有不少产品存在侵权嫌疑。这对政府的监管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政府如何对山寨产品进行规制和引导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对“山寨产品”概念的界定
  在政府对山寨产品进行规制以前,必须对其内涵和外延进行界定,这是政府规制的关键。当前大众媒体和学界从不同角度对山寨的称谓很多,主要有“山寨产品”、“山寨文化”、“山寨精神”、“山寨现象”等,在本文的分析中,我们采用产品的广泛含义,将上述称谓统称为“山寨产品”。目前,媒体和学界对于山寨产品的概念还没有明确和统一的界定,而且存在很严重的泛化“山寨”概念的趋势。比如,有媒体报道北京、福建等地有人违反法律法规私自在路边设置路牌竟被网络媒体称为“山寨路牌”;有不法商家假冒名牌进行产品生产都被冠上“山寨名牌”的头衔。针对这一严重泛化甚至扭曲“山寨”概念的趋势,当前我们需要界定和区分哪些是山寨产品,哪些是“伪山寨”产品,目前充斥市场的很多所谓的“山寨产品”都是伪山寨,应该从山寨产品的概念中剔除。
  让我们先分析一下“山寨”的传统概念。在线新华词典对于山寨的传统解释是:1、亦作“山砦”;2、筑有栅栏等防守工事的山庄;3、泛指山村;4、旧时绿林好汉占据的山中营寨。而如今在大众中广泛流行的山寨概念来源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广东,当地人将各类非正规、小作坊式的企业称为“山寨工厂”。
  目前,人们称之为“山寨”的产品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通过模仿而达到创新的产品,即已经拥有自主创新实力与核心竞争能力,并且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的产品;第二类是尚处于模仿阶段的新进入产品,还没有完全具备自主创新实力与核心竞争能力;第三类则是通过违反法律法规,抄袭和剽窃他人的成果进入市场的产品。山寨产品的真正定义是第一类和第二类产品的综合,第三类产品是伪山寨,不应该被划入山寨产品的范围。因此,山寨产品应该是这样的产品:它充分利用了自身的技术条件,以极低的成本,在模仿和整合现有产品的外观或功能的基础上加以创新,最终在外观、功能、价格等方面全面超越原有产品。
  三、山寨产品产生的根源
  1、从竞争与创新的角度。从竞争与创新的角度分析,山寨产品的出现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哈佛大学商学院的迈克尔•波特根据竞争者在竞争格局中不同的地位,把竞争者分为领导者与跟随者。领导者具有各种优势,是本领域游戏规则的制定者与教育者;处于劣势地位的跟随者是领域内游戏规则的服从者,也是这个领域内的学习者。对于山寨厂商来说,他们正是作为本领域的跟随者和学习者出现的。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通过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控,为大量国际资本、技术和品牌流入中国市场创造了机会,在帮助中国实现快速发展的同时,国外厂商往往利用其垄断技术和品牌优势,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名对中国消费者漫天要价,赚取高额利润,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泡沫。而正是跨国公司对于产品和技术的垄断直接诱发了山寨产品的大量涌现。山寨产品以相近的外观,同等甚至更丰富的功能,低廉的价格,迎合了普通大众的消费能力和消费需求,向国外厂商的价格和技术的垄断发出了挑战。
  2、从社会与文化的角度。从社会文化角度分析,山寨产品的大量涌现是草根精神的体现,而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对于山寨产品在文化领域的繁荣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草根”一说,始于19世纪美国,当时美国正浸于淘金狂潮,当时盛传,山脉土壤表层草根生长茂盛的地方,下面就蕴藏着黄金。后来“草根”一说引入社会学领域,“草根”就被赋予了“基层民众”的内涵。用网络流行的语言来概括所谓“草根”精神,那就是“遇到土壤就生长,给点阳光就灿烂”。而如今广为流行的山寨精神,正契合草根精神的内涵,被认为是草根精神的一部分。面对日益加速的生活节奏及工作、买房等各种生活压力,大众渴望从文化娱乐中放松心情,渴望得到社会的认可和重视,而贴近生活的山寨文化产品契合了当下的大众文化,具有反权威、反垄断、反精英的平民化特征,轻松幽默的创意正好能博人一笑,甚至原来默默无闻的普通人也有机会成为大众明星,各类富含草根精神的山寨版电影视频、歌曲、文化活动等作品频频涌现。
  因此,山寨产品的出现并不是偶然的,它是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的必然结果;它是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中国转型时期经济社会文化生活变化的特殊产物。
  四、山寨产品的积极意义及其问题
  山寨产品的出现有着深刻的经济社会文化根源,它在各个领域的出现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首先,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山寨产品的出现有望对价格和技术的过度垄断产生一定的竞争制衡作用。我国知识产权法律赋予的知识产权并不是一种绝对的专有权,而是有限的垄断权,旨在为知识与信息的传播、为他人的创新提供条件,以实现知识产权立法的公共政策目标和公共利益。国家立法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是必不可少的,这有利于保护生产者的创新积极性,但对于知识产权的过分保护又会损害持续的创新,导致垄断。因此,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把双刃剑,需要掌握一个度的问题。然而,由于政府机构的非专业性和规制的滞后性,使得政府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很难把握。而山寨产品的出现,尽管目前亟待规范,但是有望对这一问题产生一定的竞争制衡作用;另一方面山寨产品的出现有利于满足消费者的差异化需求。山寨产品凭借其快速的反应能力,可以适时地推出外观新颖又价格低廉的新产品,满足了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这一点在“山寨”的发源地——手机市场体现的尤为明显。
  其次,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来看。一方面山寨文化有利于挖掘民间智慧。许多民间人士(或称草根)在某一方面是有天赋和发展潜力的,只是缺乏表现和练习平台,长期以来未被开发或发现而已。而这些人完全可以通过“山寨”的方式找到属于自己的舞台;另一方面山寨产品可以丰富公众的生活。山寨文化产品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很多高雅的文化艺术产品往往是高价的难以接近的,只有少部分人才能享受到,满足不了普通公众的需求。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供给,正是由于普通公众有这一需求,才会产生众多廉价的贴近大众的山寨产品。
  当然,由于目前政府监管措施的滞后性和山寨厂商的创新意识不足,山寨产品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有关知识产权的问题:一是存在仿冒知名品牌的假冒商标、商号行为;二是进行简单或复杂组合、高度仿制,生产出的产品涉嫌侵犯他人专利权;三是不正当地占有了被模仿的在先产品的声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其次,山寨产品有可能因产品质量而引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
  五、对山寨产品的政府规制
  按照前文对山寨产品概念的界定,可以将通过模仿进入市场的新产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通过模仿而达到创新的产品;第二类是尚处于模仿阶段的新进入产品;第三类则是抄袭和剽窃他人成果进入市场的“伪山寨”产品。如表1所示,我们认为对于山寨产品中已经拥有自主创新实力和核心竞争能力的第一类产品,政府应该通过产业政策进行大力扶持,这有利于民族品牌的建立。第三类产品是以山寨为名,行剽窃之实的伪山寨产品,不仅扰乱了市场环境和秩序,也破坏了山寨产品在消费者心中的形象。因此,政府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不给伪山寨留下可乘之机,迫使他们走上模仿创新的道路。而我们所讨论的山寨产品中的大多数还处于模仿阶段,即我们所说的第二类产品,对于这类产品政府应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引导这类产品的发展,使它能够尽快走上自主创新的道路,而严防它们成为抄袭和剽窃的伪山寨产品。(表1)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国家对于有关山寨产品的法律法规基本集中在手机领域,由于山寨产品目前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在我国政府机构内部的职能分工中,没有一个明确负责规范管理山寨产品的部门,而且在相关法律法规中也找不到直接适用于山寨产品的法律条文,很难用现有法律法规来规范形形色色的山寨产品。因此,完善有关知识产权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对于山寨产品的模仿和创新进行引导和规制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加强行业自律。对于山寨产品,过度的政府规制会使得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地位失落,再加上政府机构的非专业性,规制法规的僵硬性和滞后性,使政府规制远跟不上以快速反应著称的山寨产品的变化。由于目前我国行政的力量过于强大,民间性质的经济组织很少有机会得到必要的发展和生存空间,社会民众及团体的监督影响能力不大。对政府和市场来说,行业自律性组织是一种中介,既是市场和政府传递信息的途径,也是市场关系的维护者。因此,面对政府规制的缺点,建立行业协会,发展和加强行业自律可以为政府规制提供良好的补充作用。
  (作者单位:重庆工商大学经贸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在线新华字典[CP].http://xh.5156edu.com/html5/136718.html.
[2]曲振涛,杨恺钧.规制经济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
[3]沈立.山寨精神[J].中国商界,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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